重污染天气学校更应加强传染病防控

时间:2018-01-17新闻来源:文章来源:办公室被浏览次数:

    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加之近日我省关中地区持续出现雾霾天气,空气质量恶化,学校教室、宿舍等场所无法开窗换气,又正值期末复习考试阶段,学生学习负担加重,抵抗力下降,各种病原体乘虚而入,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
因此,各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以下措施:
    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和《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陕教体〔2014〕21号)制定本校(园)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完善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和突发传染病各项应急准备。
    二、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信息,加强重污染天气对师生身体造成影响的观察了解,并作好相应的工作准备。校园内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室内空气污染。无污染天气应及时开窗通风换气。
    三、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学生和儿童勤洗手、多喝水。提醒儿童、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提醒师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四、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教育厅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不同级别预警,采取相应的减少户外活动、停止户外活动、停止组织各类体育考试、测试和运动会以及停课等响应措施。
    五、落实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人员,明确疫情报告途径、时限和方式。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报告记录。
    六、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及追查、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发现学生或儿童中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时,要及早就医、及早治疗。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七、落实传染病病愈证明查验制度和疫点消毒制度。学生或儿童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对其病愈证明进行查验后方可复课。对因发生传染病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停课的学校或班级,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其教室、宿舍、餐厅、厕所、阅览室等场所和用具进行消毒处理,应急响应终止后,方可恢复教学。